米乐·M6该【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是由【小鱼不听话】上传分享,文档一共【42】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1实施“绿色校园”工程,就是要创建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围,并在这种环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达到环境育人,绿色育人的目的。我校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长效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门,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提出绿化和养护要求,确保绿化工作层层推进。1、总务处制定“绿色校园”发展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绿树,夏季花团锦簇,树木枝繁叶茂,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等毁坏现象。3、利用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利用环境的潜在教育功能,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办学思想、教风和学风、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绿色校园”建设的总体工作,包括:设计与构思、整体规划;树种树品的筛选与选择、采购与种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总务处是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科室,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并将学校的绿化带划分区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级的师生共同管理与维护,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绿化区域协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整改。2、政教处作为绿化工作的第二责任科室在协助总务处做好基本职责外,要负责对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让全校师生重视环境建设,提升自身的绿色校园建设意识,参与建设与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保护学校的绿化环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加强集体的荣誉感和凝聚力。3、综合组协助总务处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总务处、政教处作为绿化工程的主要负责科室,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要做到几下几点: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校园内不得有黄土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2、对草坪及时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维持草坪的纯度和高度。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3、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做好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4、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5、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1、割草:应使用打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0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2、除草: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3、修剪: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4、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树木米乐·M6、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2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4米乐·M6、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3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为植物绿化养护工作提供指引,保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品质管理部负责制定绿化养护作业流程及检查标准,监督指导各管理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计划方案的实施,并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巡视监督养护情况。每半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环境负责人负责审核落实养护计划,并指导、监督、抽查各绿化岗位绿化负责人负责制订绿化养护工作计划,现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监督管理,巡视各岗位工作情况。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植物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等其它草本植物。,植物生长旺盛的季节进行(3--8月份)。,需综合考虑树冠、树干等大小,留置适当的土球,保证有足够的根系。,应切断主根,尽量保持足够的须根,以使其能迅速恢复生长。,保持植物体内有足够的水分,在移栽树木时,一般要去掉三分之二的枝叶。对须根少或难成活的树木,要剪掉所有树叶,只保留树干。,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进行。,应每周喷淋叶面,并用湿毛巾擦拭,每次浇水后,及时清洗垫盆。,应根据天气状况和季节而定。4至11月份,在9:00之前,15:00以后浇水;11月至次年3月份,在9:00以后,17:00以前浇水。,易被病菌感染,一般在修剪3天,待伤口愈合后再浇水。天气干旱,必须浇水时,应避免把水浇在伤口上。,每周移至室外无直射阳光处,接受一周左右光照。,应保持足够的阳光。草坪生长过密时,要经常修剪。对于墙角阴暗角落,可种植荫生藤本花木。。立春前进行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茎10--15mm为宜,剪完后要用铁耙除去枯叶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以巩固草根的生长。每次修剪后,对用剪草机不能剪到的`树边、墙角等部位,应用割灌机割边。,按《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执行。、贫瘠、干旱、易板结。在新植树木时,尽可能加入有机肥,改良土壤。,并结合施肥(以复合肥为主)一次。,并避免洒落在叶面上,灼伤叶面。,使肥料迅速溶解,渗入地下。,可先将肥料(尿素米乐·M6、钾肥)溶解,再喷雾到叶面上,-1‰之间,也可直接喷洒罐装叶面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杀。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但至少两个月需进行一次。,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具体操作办法按《消杀作业控制程序》执行,每次绿化消杀作业后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负责对每次绿化服务供方的现场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外包的须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检查工程养护质量。:与地产合同复印件、地产验收合格书(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验收移交表、绿化竣工图和苗木清单。、盖章。现场养护质量不达标的,记录并限期整改,并知会地产客户中心或返修组。,或视情况分包给绿化服务供方。,具体操作办法参考《绿化作业指导书》执行。,具体标准参考《绿化工作检查标准》。,须每日填写《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并每月编写《工作评估报告》。、环境负责人在日常检查绿化养护工作时,须填写《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须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米乐·M6米乐·M6。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