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对道路绿化的态度,城市道路和公路并不相同。公路设计者谨慎地将植物限制在中央分隔带内或路外,倾向于以保守的方式,减少植物对交通的影响。而城市道路的设计更灵活,将道路视为人们散步、购物和聚会的公共场所,植物显得不可或缺。
不过,无论城市道路还是公路,都以交通安全和路权为核心目的,街道的树木不仅是景观或装饰物,更应是道路安全的组成部分。
上海主干道上的车流。路侧交通组成复杂,行道树也是影响安全的重要因素。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近年来,道路绿化投资越来越多,道路上的颜色也更为丰富。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安全度的提升。为此,需要梳理当前道路绿化目标。控制道路绿化的目标,应是以下这些:
这些目标中,前四条直接体现道路通行中最重要的路权原则——“看见与被看见”。绿化首先应保护和突显的是用路人的路权,而非在道路上建造树林。在路上,无论司机、骑车人还是行人,都应能在足够远的距离,无遮挡地观察到任意标志或道路上可能的危险,以保证能对各种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反应。而城市公共道路的绿化,尤其是在干线、集散道路上的绿化,是为与城市公共场所,如商业场所、公园等建立联系,而不是成为树林。
不过,人们经常发现,城市道路和公路,对绿化控制的标准不一样。譬如,同样四车道或六车道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公路的路侧和中央分隔带很少种植高大乔木,而城市道路却有高大的梧桐、榆树或其他树种。难道公路上的安全要求比城市高吗?
公路和城市道路,都应在足够远的距离,畅通无阻地观察任何标志或道路可能的危险。不过,由不同的路权控制方式和速度,可以形成不同的绿化布置方式。而路权区别的目的,是基于不同用地的需求。
传统上,对交叉口视距的需求以及计算的基础,取决于视距三角形。即图1中红线划出的三角形。视距三角形内不能有任何影响视线的建筑物和植物,对周边地块提出了较高的清空要求。
NCHRP的一项研究报告(Report 383)认为,驾驶员的决定会影响所需的三角形大小。驾驶员进入交叉口前,有两种可能的决定,(1)不管交叉口情况如何,都减速并准备停车,或(2)一直保持对交叉口的判断,根据情况要么减速,要么保持速度,甚至加速以安全方式通过交叉口。这两种不同的决定,会形成如图2中的两种不同视距三角形,打算停车的司机,只要保证靠近交叉口时能看清交叉口情况即可,因此,形成的视距三角区较扁,对周边地块清空要求不高,在靠近交叉口的位置仍有地方可种树。而不打算在交叉口停车的司机米乐·M6,视距三角区仍是传统的视距三角形,靠近交叉口的位置都不能种树。
如果在靠近交叉口的入口位置设置“停车让行”的标志,用交通控制的方式将司机的自主决定变成强制性要求,要求所有驾驶员靠近交叉口时都必须停车,那么所有司机都适用较扁的视距三角形。由此,这个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要求就是扁三角形。这是用交通控制的方式,形成不同路权。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区别就在于此。
因此,道路绿化的关键是路权。遮挡交通控制设施,影响路权的绿化,如遮挡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米乐·M6,应一经发现立即清除。与交通安全相比,绿化必须无条件退让。
遮挡交通控制设施——如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绿化,一经发现应该立即清除。
人行道的绿化,会影响行人的安全和舒适性。种植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之间的乔木,既可为用路人带来清晰的界限区隔,还可在夏季为行人带来阴凉。不过,还有许多要考虑的问题,譬如树木会随时间长大,会引来各种鸟类,还会影响日间光照和夜间照明,等等。
中国城市道路的许多植物,过多考虑其静态观赏性,缺乏对道路功能的考虑。人行道主要使用者是行人。除走路者以外,还有坐轮椅、拉着行李箱的人等。人行道一旦种下树木,树木会随时间成长,树冠或悬垂的枝条会侵入人行道净空,使行人碰头。树木根部还会逐步蔓延,引起人行道铺面变形,抬高或降低并破坏人行道,容易绊住行人,也使轮椅无法使用。长大的树木,还会引来鸟类筑巢或停留,鸟屎会影响人行道使用。而落叶也会堵住雨水口,道路积水成为安全隐患。在一些多降雨地区,人行道的树木的维护成本有时巨大。
当下中国城市,人行道树木最常见的影响,是挤占人行道空间和影响夜间照明,甚至成为人行道的主要风险。相关问题会变成皮球,在各相关部门踢来踢去。这是可预期的,谁都不愿凭空增加责任去处理这样棘手的事。
如果建设初期能专业些,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难以处理的维护问题。譬如,可以考虑路权位置,避免在交叉口位置种植大树;避免选取横向生长的植物,防止长高后侵入净空;与照明灯杆错位种植,或与其协调高度;预先对树木根部进行处理,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等等。
道路绿化不同阶段管理权责的不合理分配,管理部门将个人审美凌驾在专业之上,以及管理部门与用路人权益的分离,可能是当下国内道路管理的典型状况。道路绿化经常会为了观赏目的,忘记道路的基本属性,以及行人或司机的需求。这一点急需改善。
路边的植被,包括草木、野花和乔木,是道路美学的重要组成。道路美学也会影响路权。杂草丛生的道路绿化,会让司机认为规则松散,认为该区域较落后。改善道路治理,应使现有绿化达到可接受的外观水平。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路边树木以保证视距,路边障碍物清晰可见。
有时设计者也利用植物的颜色和外形,作为道路路权标识的重要补充。如下图,由于植物的亲和力和柔性特点,既可将道路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又能自然而然地向用路人传达双向分隔行驶的路权要求。
多车道的街道,给司机的感觉常是宽阔、笔直、平坦,极易让车辆速度提上去。采用高大乔木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分隔道路断面,可以从视觉上使道路变窄。
这样做好处是,会让司机自然减速。高大整齐排列的树木,形成一条分隔屏障,在视觉上米乐·M6,迫使驾驶员保持限速。而从城市景观讲,宽阔的道路中间设置的高大乔木,会使粗犷的景观变得柔和,提升整个区块的宜居性。
不过,这有许多前提条件。譬如,需解决道路设计中常提到的“侧向净空”的路权要求米乐·M6。侧向净空概念是,认为司机需要有足够的完全无障碍的侧向空间,保证开车不受影响。有人把这个距离形象地比喻为害羞间距(Shy line offset),类似陌生人社交时的距离。这个害羞间距与司机车速成正比。一般认为,速度在50km/h以下,车行道与高大乔木的害羞间距几乎可不考虑。因此,城市道路狭窄的中央分隔带,可种植一些树冠不大的乔木,不必顾及对行车安全带来影响,而乔木对车辆速度的抑制作用会提升安全性。
当然,对设计师来讲,概念性的比较远远不够,还需对真正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做调查。譬如对车辆是否会意外撞到这些树以及可能后果做评估。以及考虑乔木多年生长形成的树冠会不会侵入行车道里,或飞花落叶会不会干扰用路人,会不会让道路清理变得麻烦等。
对中央分隔带种植高大乔木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不过,统计上看,已有一些共识,譬如公路上尤其穿越人烟稀少地区的公路,无论限速多少,侧向净空距离不能缩减。而在城市道路,虽仍存在深夜驾车导致的撞中央分隔带事故,但与不种植高大乔木的主干路相比,越过中央分隔带导致的车辆正面对撞降低了。佛罗里达州的比较结果认为,总体的中央分隔带事故降低了11%,伤亡事故也同样降低。
因此,利用中央分隔带种植乔木,适用范围非常狭窄,设计师对道路的选择也很有限,只有符合宽马路和中低速的街道,才可能考虑种植乔木,而且种植位置只能在不靠交叉口的中间路段上,遇到交叉口位置,就不允许种植了。
而国内一本规范里,将街道分隔带上种乔木作为推荐方法,还创造性提出“通透性配置”的概念,可能想破解乔木挡司机视距的问题米乐·M6。但是,视距本身指的就是在无任何遮挡能看到的距离。提出通透性视距,难道还有遮挡性视距?这样的概念没有说服力。设计师强调“通透性”,真正问题就会集中在那些“遮挡性”的位置。破解乔木遮挡问题,应靠具体实践中详尽调查和跟踪,并因地制宜提出解决办法,而非提个新概念,将问题留给老百姓。
道路绿化虽有许多目标,如美观等,但路权清晰无疑是首要衡量标准。当然,还应有全寿命周期内低成本的考量。公共资金投资于道路,如缺乏这两类衡量指标,很容易做出虽五彩斑斓但可能害人的“景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