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共建筑屋顶米乐·M6绿化面积不小于60%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1-19 01:04:13    浏览:

[返回]

  米乐·M6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以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发展方向,积极开展示范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意见》规定,新建公共建筑(政府机关米乐·M6、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条件适宜的屋顶,宜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应不小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60%。其他新建建筑中层数少于12层(含12层)、高度低于40米(含40米)米乐·M6、产权明晰、屋顶坡度小于15度的建筑(含裙房),在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宜实施屋顶绿化。要学习吸收立体绿化先进设计、建设理念,优先采用耐旱、易维护且抗风能力强的植物,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丰富屋顶绿化的休闲、服务功能。

  《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立体绿化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规划条件米乐·M6、建设条件,组织开展设计方案联审,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意见》倡导开展既有建筑屋顶绿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现有建筑中适合开展屋顶绿化的进行登记造册米乐·M6。鼓励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等项目实施,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建成年限低于20年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开展屋顶绿化。

  除有保密、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城市主干道米乐·M6、城市中心区等临街实体围墙,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的公共建(构)筑物墙体,宜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援植物实施垂直绿化。新建透空栏杆等宜同步实施立体绿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墙体、阳台实施立体绿化。可酌情推广模块式墙体垂直绿化系统,尽可能扩绿增绿。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