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半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21〕15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发展实际,现就2022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关于国土绿化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高效推进新时期国土绿化工作。
2022年,全市计划造林面积4000亩,其中净增造林200亩,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更新造林3800亩;四旁植树(含珍贵树种) 50万株;森林抚育6000亩;新增省级绿美村庄8个;新建农田林网1万亩,更新完善3万亩;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4个;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
1.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如皋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办法》(皋办﹝2021﹞61号),认真落实《如皋市林长制会议制度》《如皋市林长巡林制度》《如皋市林长制督查制度》《如皋市林长制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等四项制度以及《如皋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市级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开展巡林不少于2次;镇级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BOB半岛。
2.严格监管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资源保护制度,全面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价,全力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公益林区划落界。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和公益林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森林督查,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和古树名木保护,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示范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林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
3.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严格遵守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科学绿化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0号),坚持国土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有机结合,走好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统筹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科学落实造林用地,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切实提高造林质量,除技术规程要求外,禁止使用劣质苗,不得使用杀头苗(截干苗)。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培育近自然的健康森林,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碳汇能力。。
4.持续提升绿美乡村。依据《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标准(修订)》,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推进家前屋后绿化、环村林带、进村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覆盖率达 35%。除技术规程有特别要求外,不得使用截杆苗造林绿化,新造林中珍贵树种、乡土树种的比例不低于 60%,路网、水网宜林地绿化率均达到 95%以上,林网控制率达 90%以上。2022年原则上各镇(区、街道)申报自然村1个。
5.着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认真贯彻《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湿地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湿地用途管制,禁止违规占用征收湿地,严惩破坏湿地资源,确保全市湿地保有量稳定。修复湿地面积不少于500亩,并新建小微湿地(或乡村湿地)1处。
6.着力构建生态廊道。贯彻落实《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意见》,以沿江生态廊道建设为骨架,系统构建沿路、沿水绿色生态廊道。始终把“共抓大保护”作为指导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深挖长江岸线造林绿化潜力。深入推进沿江、沿路、沿河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切实改善林分结构,精准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长江镇在长江沿岸范围内造林不少于300亩。
7.积极组织义务植树。认线”义务植树节活动,深入贯彻《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义务植树活动和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镇级以上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密切联系实际,将义务植树与重点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家庭绿化美化等有机结合BOB半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向纵深发展;创新尽责形式,推动“随愿植树、随处植树、随时植树”,使义务植树常态化、公民尽责多样化。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每个板块新建义务植树基地至少1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
8.有效防控林业灾害。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林业系统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措施;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全面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提高防灭火专业装备水平,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综合防控火灾能力。组织实施《南通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着力加强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建设,积极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落实好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2022年,全市继续确保森林火灾零发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8%以上。
9.扎实做好野保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利用江苏省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依法规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购买、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审核审批工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BOB半岛,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点,及时开展收容救治工作。
10. 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BOB半岛、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森林督查,持续强化林地、湿地的监督管理,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苗木调运检疫,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格防范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确保林木种苗质量安全。
1.生态片林造林补助:在各镇(区、街道)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当年底通过验收的净增造林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的造林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3万元。
2.森林抚育奖补:对森林抚育按每亩100元进行考核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农田林网建设奖补:各镇(区、街道)按照市下达计划,规划建设一、二级农田林网,市财政对新建、更新及完善一、二级林网控制面积分别给予每亩100元、80元进行考核奖补,起奖标准为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此项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示范项目, 单个项目总面积(农田林网控制面积)为相对连片1万亩以上,省财政按200 元每亩的标准对新栽植林网控制面积进行补助,总资金200万元,由搬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BOB半岛。
4.绿美村庄建设补助:对达标并通过省级绿美村庄验收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从本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绿美村庄建设部分列支。
5.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用于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共计60万元。
8.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经费:用于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经费支出,不超过2万元。
9.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管护费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其他管护复壮费用,共计10万元。
10.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及设备采购等,共计10万元。
11.其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长制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植物检疫、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碳汇监测等方面的开支,共计55万元。
项目补助按照“建前申报、建后验收”的要求和时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补助。在省市新造林核查和保存率检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补资金。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林业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林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市级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绿化惠民富民政策,营造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
3.注重统筹协调。生态林业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不断完善镇级林业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构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统一、相协调的林业专业人才队伍体系,落实人财物保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4.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如皋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和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