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重大科学论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调,意义深远且重大。“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动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也是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瓶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的战略机遇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并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因此,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总结分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深入研究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围绕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等重要环节进行精准施策,开展大东区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五年也是大东在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突围制胜的关键五年。在大东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了到2025年,将大东区打造成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区、重要的汽车产业生态区、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市委、市政府赋予了大东突出规划引领,做好“四个示范”,实现“七个突破”,五年后呈现一个新大东,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的使命任务。未来五年,把中部46平方公里核心区域建设为三生融合发展的“景观台”,即以生态优先为规划卷轴的逻辑起笔,修复完善林地、湿地、水面等“构图要素”,描绘显山露水、意蕴无限的都市画卷本底。建设北大营文化公园、七二四工业文化公园,完成东湖水系贯通和二期景观治理PPP项目,注重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设计城市天际线、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色彩风貌,建设东湖公园、绿谷公园,与“青山入半城”东北绿楔水天一体,形成碧环绿廊的城市门户与城市交往客厅,“新风景”中孕育“新经济”,助力“新动力”,快速成长。未来五年,着力改善城市生态品质,即推动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园美城。实施东湖公园、朱尔水库生态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建好辉山明渠幸福河湖试点。高标准开展万泉公园、大东广场改造提升工程,新建100处口袋公园。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推广环保炉具替代,坚决完成北京冬奥会大气保障任务。未来五年,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突破,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达到20%,鼓励华晨宝马等“链主企业”开展供应链减排计划,绿色工厂全面落地,推动以燃气热辐射等方式实现工业园区低碳化供暖,支持企业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实现减排,让绿色发展成为大东制造的鲜明标签。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基本建成”的中远期总体目标要求,践行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六项原则”、践行“五个体系”,持续深入落实“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工程,在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深化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大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路线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大东。
通过编制并实施《沈阳市大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在切实摸清本区生态环境“家底”基础上,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节点,科学制定符合大东区实际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稳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工程落地,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通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良好局面。
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生态发展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系统保护生态资源。
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以及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贯彻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突出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分析大东区环境问题,聚焦区域河流达标提升的制约条件、大气冬季污染较重、工业污染形成的根源,全面溯源追踪,实施精准化污染治理,确保高效施治。
根据大东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征,积极实施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现有工业的绿色低碳化改造,引导居民生活绿色化,城市宜居化,持续推进大东区绿色发展。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环境规划空间化、环境管理法制化、环境治理社会化、环境监管精细化、环境舆情公开化、绿色节约生活化、环境改善常态化等深化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保障美丽大东目标实现。
大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至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为大东区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大东区总占地面积为100.115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
本规划为指导“十四五”期间大东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性规划,是实施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在城市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居民生活过程中,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标准、理念的依据。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的其它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规划、方案,应符合本规划有关要求。
大东区是沈阳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沈阳古城之东,东与棋盘山风景区接壤、西与皇姑区相连、南与沈河区相交、北与沈北新区为邻米乐·M6。辖区面积100.115平方公里。
大东区地处辽东丘陵和下辽河平原过渡带,境内地形大体由浑河冲击平原和长白山余脉的低山丘陵所构成,地势比较平坦,平均海拔45米,东北部地势偏高,地势向西、向南逐渐开阔平展。
大东区属于北温带半湿润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受西伯利亚大陆性气候团和东部海洋性气候团控制,其特征为冬季漫长寒冷、少雪;春季多风、温和、干燥;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湿润、凉爽,四季分明,具有全年日照充足、温差较大,降水集中,蒸发量大的特点。
多年平均气温为7.8℃,月平均最高气温29.2℃,极值为38.3℃。月平均最低气温为了-17.3℃,极值为-30.6℃。年平均温度为8.8℃,月平均最高温度为41.8℃(7月),极值为61.9℃(61年6月26日,65年6月13日),地面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1.0℃,极值为-38℃(1966年12月25日)。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97.62毫米。月平均最大降雨量为196.0毫米(7月),月平均最小降雨量为7.2毫米。全年降雨量多集中在六、七、八、九四个月,占全年降雨量的72.86%。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431.4毫米,大于年平均降雨量2倍以上。月最大蒸发量为254.8毫米(5月),月平均最小蒸发量为21毫米(1月)。四至九月份蒸发量最大,占全年的68.59%;头年十二月至次年二月蒸发量最小,占全年的5.22%。
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4%,6-10月为最大,月平均最大为79%(8月),最小为54%(3月)。
地面开始冻结时间最早为10月19日,最晚为12月3日。化冻时间最早为次年的4月4日,最晚为5月1日。最大冻结深度为1.48m。
大东区地处浑河冲积平原,地质结构绝大部分为第四纪平原冲积层,地表水属于辽河、浑河两大水系,浑河水系入沈阳后在大东区东塔桥分成南北运河。南运河在大东区境内全长4.6公里,北运河在大东区段全长6.7公里。另外,区域内还有自然形成的山梨河、南小河和黄泥河,用于行洪的辉山明渠全长15.3公里。区内目前有水库2座,分别是三家子水库和辉山水库。
北运河为浑河的一条支流,全长70.2km,起源于台上镇板岔村,在财源镇境内汇入浑河。
南运河从北运河东塔处接出,从东至西连通了东塔、动物园、万柳塘、青年、鲁迅、南湖等大公园,在和平区龙王庙公园处注入浑河,全长14.5km。
辉山水库建于1958年,位于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榆林堡村,设计库容120万立方米、主要蓄水面积7.4平方公里,是控制沈阳市东北部山洪危害的唯一一座水库,在沈阳市防汛体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山梨河发源于赵家沟,于山梨红屯汇入满堂河,上游水的来源是少量的空山水和赵家沟村少量的生活废水,山梨河上游水流量不大,河道狭窄、坡度平缓,水流速缓慢。
大东区林地分布主要位于二三环之间靠近三环区域,现状林地总面积约为906.68hm2,占总面积9.06%。现状森林主要以杨树和松树为主,林分单一,缺乏多样性。
大东区国土总面积100.115平方公里,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大东区目前呈现的是典型城市与郊区结合地带。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7496.33公顷、交通用地485.5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15.06公顷,分别占比92.58%、6%、1.42%。农用地中,耕地781.02公顷,占比43.5%;林地906.68公顷,占比50.5%。
大东区地形为平原地区,植物区系属于华北植物区系。大东区植被属于温带落叶阔叶林带,均为人工林生态系统。主要植被类型有杂交杨人工林、刺槐人工林、旱柳人工林、紫穗槐、芦苇沼泽和种植群落。
大东区在动物地理区划上属于松辽平原亚区的辽河平原小区。除鱼纲以外的脊椎动物共有167种,其中两栖纲5种,爬行纲9种、鸟纲139种,哺乳纲14种。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本区域野生动物的数量已大大减少。两栖纲分布数量较多的种类有花背蟾蜍、蟾蜍、日本雨蛙和青蛙;爬行纲分布较多的种类有丽斑雨蜥、黄脊游蛇、枕纹锦蛇、红点锦蛇、赤峰锦蛇、虎班游蛇和白眉蝮短尾亚种;哺乳纲分布数量较多的种类有大仓鼠、黑线姬鼠、黑线仓鼠、小家鼠和褐家鼠。
“十三五”期间,大东区经济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下降,但降幅持续收窄。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605.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42.5亿元,年均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1354.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587.3亿元,年均增长2.9%。
大东区划分10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是:万泉、长安、东塔、大北、津桥、东站、二台子、文官、上园和前进街道办事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限制大东区常住人口为754952人,全区居民以汉族为主,共有汉族、朝鲜族、蒙古族、满族、回族、锡伯族等24个民族。
大东区现状城区和工业集中区排水管网系统基本形成,沈吉铁路以南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沈吉铁路以北、绕城高速以南区域进入北部污水处理厂,欧盟开发区和通用汽车园区域进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
朱尔屯污水处理厂采用生化处理加人工湿地组合技术,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气浮+水解酸化+A/O工艺+混凝沉淀+人工湿地+紫外线消毒出水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设计水量日处理10000吨。
大东区区域内无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区域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集中收集暂存,统一运输、暂存后定期运送至沈阳市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大东区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18吨,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由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2020年大东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52.90万吨,其中固废重点工业污染源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37.84万吨,均实现综合利用。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多,约占重点污染源固体废物产生量的92.5%。
大东区投入大量资金对城区垃圾房等进行改造,对老旧破损垃圾房进行翻建、扩建,保证了城镇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使全区生活垃圾基本能够及时清运到沈阳市大辛和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大东区2020年大气优良天数为294天,比2019年增加了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33%,比2019年提高了0.33%。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40μg/m3、74μg/m3、16μg/m3、34μg/m3,分别同比下降6.98%、5.13%、15.79%、8.1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20年,南运河万泉桥断面、南小河朱尔屯断面、北运河上木场桥断面及小北桥断面水质全年均达到Ⅴ类水体标准。
地下水监测断面二洼村水质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万泉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功能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6.3分贝,夜间为49.2分贝,符合国家三类区标准,全年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7.8分贝,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8.1-67.2分贝之间,区域声环境等级为轻度污染。全区57个网格中达标网格41个,达标率为71.9%。交通噪声平均值为72.2分贝,高于国家标准2.2分贝。
2020年,大东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在全市范围内第一个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有效推动大东区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完成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的减排工作目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十三五”期间,大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筑牢疫情期间环境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通过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一盘棋”举措,进一步压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责任。全区共办结销号案件237件,案件办结率100%,销号率100%;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销号122件,案件办结率100%,销号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退出“双20”大气重污染区域名单;辖区内地表水断面基本全部达标;万泉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开展19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和历史遗留地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完成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的减排工作目标;全区环境安全事故为0;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及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一是通过实施清洁化取暖、加强交通管制、道路扫保、工地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措施,退出“双20”大气重污染区域名单,也是全市4个“双20”大气重污染区域中唯一一个退出区域;二是创新“124”管理模式(即超标1小时进行约谈,超标2小时现场检查,超标4小时现场检查加手工比对监测数据)实现精准治污,供暖锅炉管控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三是19家重点涉VOCs工业企业已完成“一厂一策”编制上报,VOCs治理设备已全部安装,VOCs深度治理成效明显;四是制定并出台《大东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五是完成2385家餐饮企业综合整治,整治露天烧烤300余家;六是超额完成市里下达大东区1200台柴油货车任务,共完成1477辆柴油货车、301台非道路机械检测;七是高标准完成全区1919户散煤替代,实现散煤燃烧有效管控;八是完成华润热电1#、2#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现煤炭清洁利用。
一是制定《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辖区内断面基本全部达标;三是万泉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四是圆满完成春季河流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自查发现问题40件,问题整改率为100%;五是整改完成市三方交办大东区164件水体问题;六是争取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200万元,助力朱尔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线改造工程,有效提升了区域水环境质量;七是朱尔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通水达标排放,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八是污水管网“补短板”项目进展顺利。管线万元;九是组织开展了万泉水源地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所有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143家工业企业、206家医疗机构、7家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危险废物申报;二是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监管工作。加强对区域内重点产废企业的全覆盖监管;摸清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切实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定期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提高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医疗废物转移的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规章制度完备,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正常运行。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都能进行及时、安全、完整的转移和处置。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19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开展历史遗留地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工作;二是完成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9%的减排工作目标;三是16家企业签订土壤目标责任状,完成土壤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入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格工业企业环保审批,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对造成噪声扰民的固定设备噪声源单位实行限期治理;考核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和噪声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绿色护考工作,实施多视角、全方位动态监管,确保了考试期间市高考指挥中心噪声零投诉。以辐射安全许可证为抓手米乐·M6,进一步完善市局督察、区县监管、单位负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
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根据《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大东政办发[2018]17号)及《关于印发2018年沈阳市大东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大东区已按要求完成全部普查工作,确定了全区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库、建立了普查数据库、产出了“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
大东区清查底册确定工业源799家,农业源1家,集中式3家,生活源18家(包括生活源锅炉12家,入河排污口6个)。入户调查确定工业源795家,农业源1家,集中式3家,生活源22家(包括生活源锅炉11家,入河排污口7个,行政村4个),移动源27家。
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专项检查工作,大东区生态红线区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及破坏行为。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在建设用地审批和设施农业项目备案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采取会签方式严格用地审批,从项目规划源头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对沈阳汽车城和八家子单元、东站单元、和睦路单元、吉祥单元、万泉单元、上园单元等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开展了规划环评。
为彻底整治大东区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大东区组织开展“地毯式”污染源排查,制定《2020年大东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调度会议专门部署方案任务,成功退出全省大气重污染区域名单。
在正常替代的基础上,实施大东区小河沿路点位周边4公里范围内所有燃煤用户全部实施散煤替代。同时,取缔四环内全部散煤销售点和流动散煤销售车,杜绝出现散煤销售现象。尤其,国资集团牵头组织万泉街道,采取回租再租、配发取暖电器、补贴电费等方式,对万泉公园3处棚户区实施清洁化能源改造,取得明显效果。
大东区16家供暖单位20座供暖燃煤锅炉房52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场内道路硬化、煤仓、喷淋安装整治工作。同时,按时完成沈海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在建工地全部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拆迁工地采取湿法作业、日产日清等扬尘防控措施;取缔所有露天堆场;6处搅拌站全部落实车辆出入冲洗、建立物料围挡、安装喷淋设施、物料苫盖的扬尘管控要求。小河沿路国控点位周边重点路段及万泉公园内部道路,高温时段(10时-17时)每小时洒水降尘1次,每日至少机械化湿扫4次。
大东区19家重点涉VOCs工业企业已完成“一厂一策”编制上报,VOCs治理设备已全部安装,重点排污名录6家单位中,在线家汽修企业,其中,有资质从事钣喷作业的22家企业均已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并正规化作业,其余汽修企业暂未发现非法从事钣喷作业。大东区共有1665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企业,安装率达到100%。
通过街道排查和市生态环境局即时交办,大东区前进街道王家沟村内共发现91户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大东区每周至少组织开展2次路检路查,1次入户抽测。超标车辆由生态环境分局开具复检通知单,区交通局开具维修通知单并跟踪维修进展情况,超标车辆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对未经维修,复检未合格擅自上路行驶的车辆,由区交警大队依法查扣,生态环境分局实施处罚。每周在东贸路、沈铁路至少开展2次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
2015年3月31日,《沈阳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辽宁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沈阳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这标志着沈阳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启了新的篇章。结合规划目标和园区产业布局,汽车城形成了产业聚集、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的汽车支柱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生态工业园区运行机制和框架,初步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区域工业共生网络。形成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生态宜居为特征,融行政、文化、商业、居住、产业、生态于一体的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园区排水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建成由通用区域、宝马区域、欧盟园区及大东新城区域4个子系统构成的完整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全面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针对黄泥河沿线部分雨污管线万元,共改造污水管线公里。
华晨宝马大东新工厂(扩建)融合了宝马集团全球生产网络的综合实力和最新生产技术,拥有完整的生产工艺、尖端生产设备,采用数字模拟和物联网等技术,是德国“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融合的典范。第七代新五系的生产工艺流程、物流与质量管理完全符合宝马集团的国际标准。上通(沈阳)北盛汽车三期新工厂采用世界先进水平工艺设备及国际高标准环保设施,车身车间自动化率超过80%,油漆车间采用干式文丘里等新工艺,从源头有效地控制了有机溶剂的排放,具有世界级的清洁生产水平。同时企业以“绿动未来”战略为切入点,将“绿色与环保”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在项目建设、生产制造、工艺控制等环节渗透“绿动未来”理念,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将自身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企业。
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加快了园区生产生态化改造,促进了生产增长方式由传统粗放型向绿色集约型的转变,从根本上缓解了环境污染压力,基本形成了生态工业的生产组织方式。
按照国家“水十条”工作要求,2016年4月区政府向全区25个责任单位下发了《大东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通过排查发现,大东区共有五家电镀企业,全部采用新工艺、新原料生产,并且处理后的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对山梨河、南小河、辉山明渠开展污水截流和清淤改造工程,对南小河、山梨河、黄泥河开展生态封育工程。目前,基本消灭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
关停、取缔排污企业7家,打掉小加工点10余家,迁移畜禽养殖户80家,生猪13000余头,封堵各类排污口16处,查获两起用吸污车向河道排污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上限罚款并向公安机关移交。
全力开展朱尔污水处理厂和欧盟污水处理厂修缮改造项目。目前,朱尔污水处理厂和欧盟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废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2020年开展朱尔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工程,实现出水达标。
加强全区排水管网的维护和建设工作,截止到目前,大东区建成区已实现了雨污分流及污水100%收集。除辽沈二街段因涉及铁路部门未完工外,其余5项管线建设工程皆已完工。
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期对万泉水源地进行巡查,严控违规排污的建设项目。同时,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于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严格落实《沈阳市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河流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四乱”问题,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加大水面及岸上的垃圾巡查力度,确保达到“五清、三达标”的整治目标。
大东区在2017-2020年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中,基本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建设用地、农用地的土壤环境安全。
大东区1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全部完成,重点监管企业也已完成了厂区土壤年度自行监测任务。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完成大部分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工作。
大东区基本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和规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够从源头防控、末端治理等方面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推动了畜牧业绿色发展。
“十三五”期间,大东区重点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攻坚战四大“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但在以构建绿色生态宜居城区为主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城镇污染、农村污染、工业污染等环境问题,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仍有部分基础复杂工作有待提升和改进。
大东区多年来,由于人类活动的高强度干扰和破坏,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森林覆盖率低,动植物资源非常贫乏,目前除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外,未能对其它区域划定保护范围,受保护国土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较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多年来,大东区所在区域受到城市扩张的影响,区域内的地带性自然植被特征明显改变或消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物种退化,一些偶见种已经消失。大东区森林覆盖率低且分散,仅在三环南侧仍保留一片林地,破碎化程度较为严重,全部是人工种植的经济林,林分较为单一,质量不高。生态系统生境斑块化、破碎化严重,缺乏相对联通的生态廊道,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
大东区林草覆盖率9.06%,低于生态文明示范区(平原地区)18%的要求。
由于历史原因,大东区生态空间存在农田、村庄宅基地、采矿用地、集体人工商品林等。三家子水库和辉山水库受到侵占的现象十分明显。
由于大东区天然森林、草地、湿地面积有限,加之生态空间孤立、碎片化较为严重,高水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为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大东区排水设施未能全部覆盖,导致污水收集率不足,部分区域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沟渠,造成地表水体和地下水污染。污水厂出水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有差距。另外,由于管网不完善,污水溢流、汛期混排等问题依然存在。
大东区尚未建设中水回用基础设施,未进行水的重复利用,导致用水量和排水量持续攀升,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
大东区生态用水严重不足,加上面源污染未得到治理,已经使收纳废水的山梨河、辉山明渠受到一定污染。
城乡接合部、工业集聚区存在排污口较多、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部分工业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情况,易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大东区目前水质监测仍采取传统人工采样监测方式,河流管控以现场检查为主,不但耗费人力物力,而且效率低下、响应不及时,与当前水环境管理需要以及副省级城市应有的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大东区PM2.5仍未达标,燃煤源仍然是 PM2.5 形成的主要来源。大东区煤炭消费占比较高,2020年工业煤炭消耗177.18万吨,非电燃煤锅炉需深度治理、散煤治理较为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
移动源是大东区2019年PM2.5形成的第二大来源,治理政策的提出缺乏上位法的支撑引导、老旧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较重、执法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仍为制约移动源治理主要障碍。
扬尘源为大东区PM10 的直接贡献主要来源之一,域内存在多家环保手续不完善、治理措施不完善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区域污染源过于分散导致监管难度大,执法能力不足、管理成本高、效率相对较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
缺乏系统工业企业VOCs治理现状评估,大东区多数中小企业现有的VOCs 治理措施工艺简单、运行不规范,较难达标,同时 VOCs 监测识别能力不足,监管体系尚未建立。
随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对涉气排放的企业的减排要求日趋严格,同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行业、企业数量将逐年增加,政府监管各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难度逐渐增大。
土壤污染防治多项工作需要依赖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协调、联动防治,对落实污染土地分级分类的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各职能部门之间仍有权责不清的模糊地带,需要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市、区责任。
针对大东区工业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进一步探索“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模式和内容,目前风险管控类项目的后期环境监管是制度的薄弱环节,亟需着重强化和细化。
目前,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均由企业自行申报,申报数据的可靠性未实现有效监管,转移运输过程无法做到实时全程跟踪,在处置终端无法实现与产废单位和运输单位的无缝衔接;此外,域内还存在危险废物收集企业,环境风险管控难度很大。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加之安全防控技术缺失,难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导致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去向、利用处置等重要信息缺失较多,难以实现有效监管,且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尚未建立贯穿产废源头控制、用户分类引导、分类收集及转运体系、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处置基础设施配套的全流程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和管理体系。
大东区近几年社会经济活动增强,以噪声表现的能量释放有进一步加强趋势,噪声值逐渐升高,声环境质量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由于道路交通系统节点的逐步打通以及沈阳市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大东区内主要道路所承担的车流量也随之增大,同时也导致交通噪声污染日益严重。
政策碎片化、落实力度不够问题比较突出,政策措施约束性的较多而激励性的偏少。资源环境产品价格尚未完全体现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税收政策的绿色导向不强、调节功能不足,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
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不快,新动能仍处于力量累积阶段,内生动力没有真正形成。新兴产业虽然增长较快,但规模较小。新兴电子、通讯及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相对缓慢,无法成为主导力量,尚未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支撑。
目前,大东区消费主要以煤炭为主,2020年工业消耗煤炭总量为177.18万吨,能源结构较为单一,亟需须加快推进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总量。
沈阳汽车城作为辽宁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产业园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对标国际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就,通过持续努力,把大东区建成东北地区生态文明传承与创新引领区、国家都市中心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长远实现城区永续发展。
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经济发展稳定,清新静美大东基本建成,“六水二湖”交错成网,城市实现有机更新,生态意识明显提高,尊重自然蔚然成风,生态制度充分保障。为实现2035年建成生活品质优越、生态环境健康、生态经济高效、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大东,社会良性运行,成为都市中心区“永续发展”最佳实践区的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南北运河稳定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各支流河水质稳定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面消灭劣Ⅴ类水体。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全面改善、PM2.5浓度持续降低,O3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35μg/m3以下,PM10控制在70μg/m3以下,O3浓度不高于上一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省市下达指标任务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氮氧化物(NOx)和VOCs排放量削减比例达到省市下达减排要求,NOx重点工程减排量、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不低于总减排量的7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到省市下达控制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Ⅴ类水比例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
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统一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监测评估及预警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林草覆盖率达到18%以上。
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充分保障;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
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实施,贯彻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与保护,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禀赋,最大限度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扩大并构建生态空间,为大气、水等环境要素提供生态环境容量。
竭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溯源追踪,实施“源头管控”,“挖透”末端治理减排潜力,进一步补齐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环境及固废治理短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全面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使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得到根本落实,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生态产品,持续推进可持续发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要求,深入落实本地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到损害赔偿乃至生态补偿的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对万泉饮用水源地区域,强化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和空间管控。(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北运河、南运河、山梨河、南小河和黄泥河两侧20-30米,辉山明渠两侧15米,三家子水库和辉山水库周边100米划为河湖生态空间,划定河湖岸线进行管控。(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五园(142中学绿地、大东广场绿地、大东公园、沈海公园、万泉公园),四纵(三环路、二环路、北运河、南运河)生态廊道,四横(望花街、榆林大街-联合路、沈平公路-东北大马路、沈吉铁路沿线)生态廊道,五水(南运河、北运河、南小河、黄泥河、辉山明渠)生态廊道、二湖(辉山水库、三家子水库)湿地节点。(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系统修复三环南侧、望花街西侧的大面积林地,提升其生态系统功能。(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强化堂子街历史风貌区、和睦路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两个区域及“九一八”事变历史纪念馆、奉天陆军被服厂、大齐庙旧址、奉天军械厂、奉天机械局、东北陆军医院门诊楼旧址等区域实施严格规划管控。(责任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实施孙烈臣公馆旧址、八王寺、常荫槐公馆旧址、三皇庙遗址、沈阳基督教会东关教堂、盛京三陵总理事务衙门首领旧址、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杨宇霆公馆、赵尔巽公馆旧址、万泉水塔、吴俊生公馆旧址、奉天医科大学旧址、江浙会馆旧址、奉天府右翼官学旧址、东塔、大亨铁工厂办公旧址、英美战俘营旧址、东北陆军讲武堂、奉海铁路局旧址、老龙口酒窖池、王明宇公馆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责任部门:区文旅局)
将生态空间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区政府应建立生态保护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 护与修复方案。建立和完 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责任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利用大东区地形地貌、主导风向等条件和规划实施的合理性,以河流、道路为骨架,设计在大东区范围重点建设立体化主干生态廊道体系构架。重点建设“一楔五园四横四纵六水二湖”绿色通道网络,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湖泊、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形成生态安全构架。(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保护三环南侧、望花街西侧的大面积林地;以自然物种保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水源涵养为重点,建成多层次、多功能、高效益,整体结构合理的“城郊型”林业体系,严格禁止乱砍滥伐和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项目,逐步推进绕城高速南侧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加强宜林荒山、荒沟、荒地绿化,调整林种结构,改进林分生态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将防护林网和城市近郊园林、环保绿化相衔接,不断增加森林覆盖率。(责任部门:区建设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完善城市交通干道绿化建设,大大提高现有街路绿化率,开展区内主干道、铁路线两侧的绿化建设,形成以树木为主,乔灌木有机结合,立体有序的绿化带。以南运河、北运河、山梨河、南小河、黄泥河、辉山明渠、三家子水库、辉山水库等地区为主体,形成市区水系绿化、美化的典型区域。(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实现全域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系统梳理大东区的生态定位、识别区域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预测区域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分析规划环境合理性,提出了区域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通过规划环评制定“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融入大东区发展、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域内不存在危险废物收集企业,做到现有企业环境风险只减不增,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具备条件的区域米乐·M6,根据《沈阳市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差异化准入清单,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服务沈阳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各主要功能园区在规划布局、主导产业、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重新或开展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园区化发展,对新入园企业实行严格把控,禁止不符合产业园区定位和环境准入的工业企业进入,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的项目建设,积极引入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和定位的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不能完善的混凝土企业退出本区域。(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以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绿色新兴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建设、改进最终消费模式为主线,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加强绿色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构建促进大东区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市场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手段合理、技术基础坚实的生态经济体系。通过绿色发展模式的构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生态工业、绿色服务业和循环经济建设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强化汽车城生态工业建设,积极发展大东现代服务业,为大东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一是大东区应积极响应综合配套资源的号召,将目前区内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两高”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减少区内相关产业的工业生产活动;二是充分利用鞍山的钢铁生产能力,促进大东区装备制造业和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就近调配资源措施,保证城市大东区工业发展资源供给;三是严格限制环境保护设施较差、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意愿较差的企业发展,严格执行“两断三清”政策。
一是加快建设机电、通用装备和汽车及零部件等主要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产品,积极发展工程成套和装备成套,加快装备制造业公共检测等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汽车制造业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提高技术水平,增强配套能力,同时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提高新能源汽车生产比重;
一是航空产业,结合国家航空航天业“大力加强统筹空间资源、地面系统和卫星应用的空间基础设施和地面应用系统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航天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保障卫星应用的业务化需求和航天产业的市场化发展”的战略导向,大力推进航空产业进一步发展,以民用航空领域为重点,加强航空配套服务能力,重点推进飞机发动机、压力容器、大型非标设备等产品,形成军品民品并举的产业聚集格局。
二是信息通信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数字视听、软件业、数字内容、卫星应用等新兴产业群。
三是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工程关键材料、微电子基础及配套材料、光电子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智能材料、纳米材料和超导材料等新材料,支持大企业不断创新。
四是新能源及节能环境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热利用,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半导体照明,碳捕集与存储,先进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群。
一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通过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合作,推动企业联合创新。
二要加强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园区在资产、资源、环境、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集聚创新能力,搭建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要在推进行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中,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解决制约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
四要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契机,整合科技资源,突破制约工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5)完善生态工业建设(责任部门: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工信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第一,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打造一体化空间“节约、高效、环保”的生态工业体系。鼓励资源节约型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发展和壮大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
第二,建立循环型产业链。以装备制造、汽车等现有主导产业为核心,围绕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提高产品附加价值,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按照规模化、深加工的要求,提升资源加工工业的整体竞争力;在经济规模逐步扩大的情况下,还应积极鼓励环境产业、电子信息等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附加价值高的产业发展。
第三,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引导重点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对共生、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区域内以装备制造、汽车行业废渣及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突出抓好沈阳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责任部门: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第一,完善工业园区建设。全力打造沈阳汽车城和汽车生产核心区,重点在沈阳绕城高速以北地区发展新型工业园区,全力打造汽车制造产业园区。
第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区内汽车产业空间布局调整,通用北盛一、二期周围不再建设工业企业,列入搬迁计划,将其迁入沈阳汽车城;与整车配套的零部件均应在沈阳汽车城内建设。
第三,建设一套比较完善的生态工业园决策机制和决策体系,不断提高园区固体废物、能源、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区内污染物的产生量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推进区内产品能效的持续提高,减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着力提升园区的基础设施功能和政府服务水平,完善园区的投融资机制和配套保障体系。
依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示范创建相关要求,推动全区逐步形成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前提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发展新模式。巩固大东区生态示范创建优良成果,持续推进汽车城生态工业园示范建设,力争5年内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23年启动大东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2025年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2023年启动新一轮生态环境模范区创建。(责任部门: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各部门)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取得成效。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建立并完善,区域内重点排放行业核算工作全部完成,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深化,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公众低碳意识不断增强。(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合理引导能源消费。以能源结构优化为导向,积极推进天然气多元化利用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幅削减散煤利用。积极推进工业窑炉、采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加快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逐步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工业、农业等生产领域的应用。(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增加森林面积。(责任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控制工业领域排放。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全流程绿色化低碳改造,实现绿色低碳生产。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绿色管理,提升产品绿色环保低碳水平。(责任部门:区工信局)
加快推广低碳建筑。大力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围护节能改造。积极推进低碳交通。科学规划,构建完善的立体式、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以城市公交、短途客运、城市配送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低碳生活典型,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生活观和消费观。(责任部门:区建设局)
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从重点行业领域选取试点单位,激励企业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形成自主降碳良性循环,打造全市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试点样本,夯实我区“工业碳达峰先导区”内容。沈阳汽车城开展低碳园区示范建设,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培育低碳产业集群。在沈阳汽车城建设1个低碳示范社区,在社区规划设计、建材选择、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稳步推进低碳商业、低碳企业、低碳校园试点。(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进一步提高宜居大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强化生态宜居建设,实现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以“有机理念”更新城市,老城内涵持续提升。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施城中结合部村屯改造,对部分村屯整体征收,改造部分村庄。精心打造口袋公园,点缀市民好心情。二是以“绣花功夫”坚守匠心,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全面推动“洁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一体化推动城市创建,顺利通过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现场验收,城市环境在循环改进中持续提升。(责任部门: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更新局)
实施“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从源头结构调整、污染深度治理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入手,完善并动态更新大东区实施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行业及企业清单,加严各行业VOCs排放限值,精细化研究深度治理措施。
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和热电联产工程,实施集中供热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管理,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标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加强易扬尘物料堆监管;加强运输粉尘物质的监管。
现阶段,针对大东区冬季和夏季存在重污染天气,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回应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诉求米乐·M6、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健康的具体行动,牢牢树立“以应急促管理、促减排、促环境质量改善”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动态更新“大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点行业排放分级评估与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行业排放分级评估,建立动态更新的企业分级名录,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强化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评估与更新机制,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提高面向城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的科技支撑能力,推进落实大气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排放清单业务化,提升空气质量模拟与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提高行业和企业大气污染源与污染物减排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工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主要工业污染源的精细化、自动化管理,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环境空气质量模型等提供定量、动态的数据基础;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监管平台,实现机动车米乐·M6、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互联共享,提升移动源监管水平;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逐步实施重点企业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执法中的作用。(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严格落实河长制,落实河长办的职能,压实各部门责任,摸清大东区地表水污染现状,排查清楚地表水污染源底数,绘制大东区“水污染地图”,制定“一河一策”并跟踪落实,根据“一河一策”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对沿河各河长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大东区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部门:区河长办)
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朱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补齐空白区域管网、泵站安全运行、雨污混接摘除等工程。至2025年,全区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 100%。(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强化工业企业排污治理,推进水质监控手段升级,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监控体系建设,建立污染物跟踪溯源平台,完善配套监控手段,严防非法排污行为。加强直排企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并逐步完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推进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依法保护“六水二湖”的林草植被、湿地,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对主要河道继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开展河道清淤,因地制宜地建设前置库、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植物,构建河岸植被带,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增强生态功能,实施河道两侧生态封育。(责任部门:区建设局)
持续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立足“以水定城、以水定产”,深度参与城市发展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并结合本大东区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供水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现节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深入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切实强化全过程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促进源头节水。严格落实高用水单位用水计量管控,坚决杜绝“偷水”行为,确保水资源节约,间接降低排水负荷。加强工业、市政及居民生活节水的科技成果应用。(责任部门:区水务集团)
加强万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防控,完善饮用水源管控清单,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控和信息公开。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水源地专项管理档案。推进落实水源地保护区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严格保护区环境监管及执法,落实水源地风险应急预案。(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申报与环评审批、污染源普查、许可证发放等联动机制,促进产废单位及时有效地开展申报统计工作。开展纳入申报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评估工作,核实申报登记数量。建立配套核查及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涉危废”行业企业危废产生情况“第三方”核查,监督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等情况,完善全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清单、全部纳入申报管理。(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结合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机动车维修行业等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规范和完善服务中小产生源的区域性危险废物专业收运机制,按照危险废物的源头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综合收集平台试点工作,做到区域性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包装、标识、运输、管理,鼓励资质单位为生产企业提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专业化服务。除经论证确需为大东区危险废物收集设置的项目外,区域不再新增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按照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管理要求,对于收运不规范、解决区域危险废物不充分、运行效益差的企业实施退出。(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第三方”核查,以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申报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为基础,对大东区现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去向、回收利用处置等情况,监督各企业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资源化、处理处置等情况,完善全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清单,实施动态清单化管理。(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分类后垃圾的暂存、运输、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加强社会宣传,让全区居民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全面推进全民参与。(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责任问责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和意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污染源头控制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应急库建设,完善应急响应专业队伍建设,强制企业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开展大东区全域,沈阳汽车城等主要区域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应急预案与园区、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进一步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监管能力、监测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建设。以辐射安全许可证为抓手,强化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管,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得到安全处置,确保无重大辐射事故发生。(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进一步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监管体系,开展电磁辐射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公众消除对于电磁辐射恐慌情绪。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控制辐射污染,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持辐射安全许可证运营,放射性废物100%安全处置,100%电磁辐射单位申报登记,保证全区环境安全。(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制定大东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详查。2021年底前,对潜在污染企业用地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的下达的指标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资料信息,建立大东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清单。定期组织“第三方”对大东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对土壤环境风险变化提出预警,编制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大东区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省要求在相应区域,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在重点风险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建成覆盖全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级规划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场地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查。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工作,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安静大东建设,逐步使工业、商业和居住区分区隔离。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总体工作部署,建设大东保健所(1类区)、二台子街道(2类区)、黎明社区(2类区)和欧盟开发区(3类区)共4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完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对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进一步加大噪声治理力度;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执法监管。强化夜间施工环保管理,完善执法手段,倡导文明施工;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规约。制定绿色护考方案;实施动态监管,确保营造安静的备考、考试环境。强化4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周边噪声源管控,确保点位满足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根据功能区划,调整完善大东区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重点在沈阳汽车城布设,形成大气污染源溯源系统。(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系统建设大东区地表水监测考核系统,优化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网络,开展水质实时连续监测和远程监控。(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市局建立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优化调整城市区域、交通噪声及功能区噪声监控点位,搭建以功能区噪声为主的自动监测系统,辅以敏感噪声源为辅的车载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控制、监测评价、数据传输和信息发布。(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耕地、饮用水源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合理设置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要求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地下水污染跟踪、饮用水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监测井资源,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责任部门:区水务集团)
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土壤环境的污染调查、风险管控、防治方案、地块修复等各环节。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以重点行业为重点,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严防污染地下水。(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实施水源水质预警监测联动机制。推进水源结构布局优化,取缔水质超标、环境风险较大水源地或水源井。建立有效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强化覆盖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继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工作。建立并实施水源地监督管理机制和巡查制度,严防各类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完善信息共享及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撤销、变更、新增水源井保护区调整及划定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强化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设施建设。(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完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立水源地高风险源名录,开展地下水源保护区输油、输气管网穿越情况摸排,严格实施防渗漏措施,对保护区内交通道路穿越等情况,开展必要风险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监控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引导公众、组织、各界人士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有效信息公开渠道和公众参与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强化绿色标准指引,通过加快建立绿色产品权威认证和标识,推进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导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增强绿色产品供给。(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加强绿色消费理念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等方面,把绿色消费作为地球日、环境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生活方式绿色化,开展“空调 26 度”、绿色出行、家电节能、拒绝一次性物品、环保购物袋、旧物交换利用、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等社会活动。(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发挥绿色生活典型示范作用,创建节约型机关,制定用水、用电等标准,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推进政府资金建设的公共建筑的绿色标准化。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打造绿色宣传阵地。(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建立完善监督制度,从法律上确立监督权,使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法律认可。建立信息公开和决策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规则和程序,推广公众监督员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重要内容,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司法途径推动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公共政策转型。(责任部门:区委办)
一是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环境治理具体落实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合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区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区委办)
二是明确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绩效管理,做好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三是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大东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生态文明考核占比不低于20%。强化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区委、区政府每年制定并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责任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责任部门:区委办)
四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电话催办、下单督办、现场查办、会议研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事前预警、到点督办、延时催办、现场查办”闭环督办机制,实行“提示单、预警单、督办单、催办单”四单联动机制,全力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固化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巡查、反馈、整改、考核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督察考核等职能作用,强化目标考核和过程控制,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区委办)
一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依法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等证后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信用评价、环境保护税等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责任。(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二是推动生产服务绿色化。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加大落后产能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企业建立持续清洁生产运行机制。督促生产者增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意识,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蓄电池等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建设绿色公交战略,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公交车辆应用,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三是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将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关键工艺参数纳入监测范围,完善台账管理机制。落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运用高效、低耗高新技术成果,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排污单位或责任单位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自行监测。(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四是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着力防范与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专家、监测等队伍建设,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不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五是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报纸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指导。2025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拓宽环保监督渠道,畅通来电、来信、来访、微博微信、网络等举报通道。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渠道。(责任部门:区委办)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体系。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告、媒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畅通新闻媒体征集污染环境问题线索通道,鼓励新闻媒体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公开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重大关切。综合运用视频、图解、数说、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重大生态环境政策。(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三是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有关组织要将环境教育培训列入日程,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其对企业环境行为的正向引导。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大力发展环保志愿者、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支持其健康成长和有序发展。组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