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6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层、过滤层、栽植图层等。
1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3对清理的废弃构建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3.0.2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半岛体育,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计交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与开工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0.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来自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4m2为一点,不少于5个点。≤30m2应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
株型茁壮,根系基础良好,无伤苗,茎半岛体育、叶无污染,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10株为1点,不少于5点。≤50株应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
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土,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0.3%~0.5%。
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于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7个~9个,土球完整
4.3.4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应符合表4.3.4规定。
4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半岛体育、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邮政编码:300381)
检查数量:每100株检查10株,没株为1点,少于20株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4.2.2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平水距离,应符合相应的绿化规划与设计规定。
4.2.3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栽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2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栽植槽应标明边线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1.2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1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监理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
4.2.8当土壤密实度大于1.35g/cm3或渗透系数小于10-4cm/s时,应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4.3.2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2.4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木根系展幅40cm~60cm,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
4.2.5栽植穴、槽挖出的表层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施基肥并回填表土或改良土。
4.2.6栽植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或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
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半岛体育,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3.0.1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镜栽植地30cm深的表层土必须疏松;
2)栽植土表层应整洁半岛体育,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土块粒径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1.0.1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客土每500m3或2000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原状土2000m2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
2)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m2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50cm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u组成一组试样;栽植基质200m3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袋。
4.1.1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1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 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1.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