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比选公告发布版-重点媒体宣传项目(首都园林绿化新媒体运行-新媒体制作、宣传人员能力提升).docx
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园林绿化宣传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点媒体宣传项目(首都园林绿化新媒体运行-新媒体制作、宣传人员能力提升)比选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重点媒体宣传项目(首都园林绿化新媒体运行-新媒体制作、宣传人员能力提升)比选公告
2.项目名称:重点媒体宣传项目(首都园林绿化新媒体运行-新媒体制作、宣传人员能力提升)
5.采购需求:保证首都园林绿化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频率和质量,持续进行宣传队伍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首都园林绿化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米乐·M6、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米乐·M6,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4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方式:(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对公付款截图,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件内容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采购代理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前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米乐·M6。
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米乐·M6、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米乐·M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比选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